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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现代快报消息,近期,杨坤工作室对外公布了艺人杨坤起诉网络用户“四川芬达”一案的进展细节。
该案中,2025年2月14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受理杨坤针对蒋某、李某(即“四川芬达”账号实名认证者)提起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诉讼。案件历经两次庭审,于2025年10月30日作出一审裁决,要求两名被告蒋某和李某公开向原告杨坤致歉,并支付经济赔偿、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维权相关合理费用,总计31.5万元。
两名被告对一审结果不服,随后提出上诉。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2025年12月3日予以立案,经过庭审后,法院认定一审判决...